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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主题: | 治安:网友王**咨询未成年人更改姓名手续的回复 |
| 咨询时间: | 13-03--30 |
| 咨询内容: | 因家庭原因,我的侄子需要更改姓名,到当地派出所申请更改,户籍管理员要我们提供当事人亲生父母签名的申请。可这个申请确实办不到,因为我姐姐是离婚后再婚,前夫已经是八年未归,一直杳无音讯,就是离婚时都是我姐姐单方申请的,法院单方判决的,侄儿也经过人民法院判给了我姐姐,现在我姐姐是合法监护人,侄子和我姐姐的户口都在我姐夫(现丈夫)的户口簿上,现在哪里能得到孩子亲生父亲的申请,再说就是找到他也不会签名啊。我想说派出所能不能人性化一点,这样的规定是硬性的还是派出所人为设置的?我侄儿快满16周岁了,以后更名更麻烦了,难道没有孩子亲生父亲的签名,姓名就改不了吗? |
| 回复时间: | 13-04--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您好! 针对您咨询未成年人更改姓名手续的信件,我局立即转治安支队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对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咨询电话:5292025。28365-365体育投注户口办。 此复 28365-365体育投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