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上学时没有迁移户口,户口还在怀宁县老家,现在因为工作的原因,需要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地(西安),但当地派出所非得要求开具户籍证明。我上网查了一下,知道安徽省现在一般是不给开户籍证明的。我想问您一下,向省外迁移户口这种情况,派出所会给开户籍证明吗?谢谢,急盼您的回答!
网友: 您好,现对您的留言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公民因社会活动需要,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的,可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由户籍地派出所与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核对后,加盖户籍专用章予以确认,并签注日期。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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