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之前户口落在安庆迎江区江花小区里面,后面把房子卖掉之后。申请在社区集体户挂靠落户的话,需要哪些材料呢?在哪里办理呢?户主可以委托人代为办理嘛?迎江区江花小区的社区集体户办理的咨询电话是多少呢?
网友: 您好,现对您的留言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十三条规定:根据需要,公安派出所可以以乡(镇、街道)或者社区、村(居)委会为单位设立社区集体户,统一挂靠符合当地落户条件但在本地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挂靠户口的公民户口。 您须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安庆市房产局出具的无房产证明,由本人前来迎江分局户政中心办理。 迎江分局户政中心咨询电话:0556-5182913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理解。
安徽公安网 安庆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