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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予迁入证明办理
  • 来信日期:2016-06-16 处理状态:完成

     

       你好! 我原户籍在湖北省,是城镇户口,与父母在一个户口薄上,2012年在安庆市区购买了商品房,现想把户口迁入安庆,第一步应该是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第一次我到二环路路口边上那个派出所去办理,带了申请书、身份证、购房合同、土地证等资料,办理人员看后说还需要户口薄原件,我特意问了是不是只差户口薄原件了,她说是。我的户口薄还在湖北老家,家里目前无人居住,父母都在安庆,为此我又特意找老家亲戚将户口薄邮寄了过来,然后再去办理,昨天又去办理的时候,办事人员又说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开一个户籍证明,或者在户口薄复印件上盖派出所的章,我查了28365-365体育投注网站上咨询的内容,以及派出所上墙的告示牌,办理准予迁入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里面并不包括户籍证明,只要提供申请书、户口薄或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等资料就可以了,而且我第一次去办理的时候你们也没有说要这个,现在连户口薄都已经邮寄过来了,那边的派出所就更不可能开这个证明了,而且我也不是集体户口,为什么非要我开呢?如果容易开也就算了,关键是我本人及户口薄上的亲属都不在老家,从安庆往湖北一个来回也不容易,现在国家都提倡减少老百姓办事的麻烦,这个对我来说可是大麻烦。 我想咨询一下,按照规定,办理《准予迁入证明》能不能不要户籍证明?(派出所墙上的告示及第一次办理时均未说明需要)

     


    安徽公安网  安庆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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