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潜山户口,老婆是河北石家庄户口,小孩7月27日在杭州出生,想回潜山办理落户(1个月以内),咨询下需要哪些材料?
网友: 您好!现对您的留言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4版 皖公通〔2014〕45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安徽公安网 安庆
2015年8月26日